根据县委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物资商业保障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中心、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无棣海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8月6日,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常委、副市长,县委书记屈跃宽同志在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第十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国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检验各级党组织政治站位、责任担当的重要标尺,做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更是破解发展难题、补齐工作短板、赋能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县各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检视自身问题,主动对标对表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分属不同领域,问题特点鲜明,必须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治、靶向纠偏。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带头从严整改,坚决破除“灯下黑”。县直事业单位要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发展任务,优化服务举措、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质效。县属国企要紧盯治理不规范、决策不严谨、内控不健全等顽瘴痼疾,规范投融资和经营管理,筑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国资根基。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构建层层负责、闭环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要协同发力,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干部考核重点,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逾期未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工作安排,各县委巡察组将向本轮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将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十四届县委第十轮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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